后世的大明王朝的军队,真的有如此腐败与黑暗吗?
这是诸天万界下,无数大明时代,尤其是大明早期时代中,众多大百姓们心中疑问,也是他们最不想看到未来。
因为,他们很多人都经历过蒙元时代下的黑暗与压迫...
大明王朝的初期,不管是洪武年间,永乐年间,还是仁宣之治年间。
大明朝廷的政策,与蒙元王朝时期,相比起来,对大明百姓来说,还是相当可以的。
虽说,在洪武年间,是天下初定,动荡未消,各地方上,仍然存在着严重的阶层矛盾的时期。
使,大明朝廷政策与政令,还无法畅通无阻的推行的时候。
但明太祖朱元璋,在建立大明王朝后,仍然是大力推行休养生息政策,还是获得大明百姓的拥护的。
如丈量土地,清查人口,制定《鱼鳞图册》和《黄册》,并推行“三十税一”的轻税,以及制定了田赋税收的税收定额制等。
都是获得了,从元末乱世百姓,变成大明百姓们的拥护的。
重点是,在生民问题上,明太祖朱元璋鼓励垦荒,将无主土地分配给农民,甚至给予耕牛,种子等补贴政策。
这是元末时期,根基就得不到的。
最重要的是,明太祖朱元璋,建立大明王朝之后,推翻蒙元王朝的“四等人制度”。
让华夏汉人百姓,再也不用遭受蒙元的“四等人制度”下的民族歧视和压迫了,这才是让众多大明汉人百姓,拥护大明的原因之一。
而听了天道对后世大清王朝的一些的盘点之后。
虽然大清王朝,没有像蒙元王朝那样,实现“四等人制度”。
但也是将,他们大清的满人贵族与汉人,给划分了起来。
毕竟 ,在“四等人制度”的制度中,南人与汉人在蒙元时代中,地位是属于最低等,最低贱的存在。
尤其是南人,不仅当官受限制,赋税负担重,甚至连法律上都是最不平等的。
像蒙古人,如果是抽打汉人与南人时,汉人与南人,都是不能还手的。
明太祖朱元璋废除这制度后,使汉人百姓,不用再按被划分三六九等,种地有地分,开荒有补贴,赋税也更公平轻盈。
这怎么不让大明早期时代,大明百姓的拥护?
因为,在这时期里,众多的汉人百姓,也算是能靠着自己的劳动,过上不受歧视与温饱有余的日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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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那所谓的“四等人制度”,是蒙元王朝统治时期,推行不同民族之间,不同地域之间,存在着不同社会等级与特权的制度。
(虽然有现在印度的种姓制度有差别,但也是非常相近的。)
而这一个等级制度的出现,是蒙元朝廷通过被他们征服的时间顺序,而进行划定的。
是根据蒙元王朝,覆灭他国与占据地哉时间不同,而划分的四个等级。
第一等为蒙古人,他们可以担任蒙元朝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署的重要职位。
掌握实权,如中书省丞相通常“必用蒙古勋臣”,枢密院长官等高官,除少数色目人外,皆为蒙古人担任。
在蒙元朝廷的法律上,蒙古人是享有专属特权的。
如,若是因争执殴打汉人,汉人不得还手,只许向官府申诉,即便蒙古人把汉人打死了,蒙古人只需要交上“烧埋银”就不用偿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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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等为色目人,他们是广义上指除了蒙古,汉人,南人以外的,西北民族的统称。
他们是,包括被蒙古人,早斯征服并带入蒙古帝国的中亚突厥人,粟特人,吐蕃人,党项人,中亚契丹人,波斯人及少量阿拉伯人等。
他们在政治上受到蒙古统治者的重用,不少人都可能担任高官。
在经济上也较为富足,有许多色目人是富商大贾。
在法律上也享有一定特权,如色目人犯盗,可免刺刻断(如,脸上刺字)。